中国检察新闻讯(赵玉梅)8月9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检查年审工作顺利结束,沭阳县检察院从全省检察机关110家办案工作区中脱颖而出,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工作区”,这是宿迁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沭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办案工作区检查年审要求,积极改善办案工作区办公和办案条件,保证硬件设施符合标准、功能用房齐全、法警履职规范,保障了办案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加强办案工作区硬件建设标准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办案工作区软件建设。该院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进一步深化办案工作区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了《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办法》、《办案工作区检察人员办案纪律》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七项机制”和“三个分离”,完善司法警察与相关业务部门相互监督机制,严格履行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审批、登记、安全管理、警务值班、内部监督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执行“一案一档”,从制度上规范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沭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获得了省、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好评和认可。2012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该院召开,该院办案工作区被颁发江苏省首批办案工作区合格证。2012年该院法警大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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