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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威远县检察院强化“三种意识” 确保“三个到位”


  近年来,威远县检察院坚持强化“三种意识”,确保“三个到位”,切实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确保认识到位

  该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方案,并建立完善一系列联络工作制度,确保联络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杨宇检察长为组长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工作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联系代表、委员,使联络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保证。同时制定了《威远县检察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制度》、《关于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办案件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经常性联络工作机制,确保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联系沟通意识,确保措施到位

  (一)开通“四条路径”,确保人大代表直言不讳。一是开通检察长热线电话,设立与人大代表联络专线,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从而加强监督工作。二是开通检察长信箱,人大代表可将群众的意见建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通过检察长信箱。三是每周都有检察长接待日,代表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当面向检察长反映。四是畅通信函方式并及时给予回复。人大代表可将需要反映的问题或情况通过信函邮寄给检察长后,由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办理。

  (二)加强“两会”召开前后的联系。每年“两会”前,该院领导都将带上检察工作报告讨论稿同代表、委员进行座谈,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当面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报告的看法。“两会”期间,该院派出干警到各代表团现场听取审议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议案,能当场答复的要求参加干警当场答复,有些意见和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会后由院党组研究改进办法和解决措施,迅速办理,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情况。

  (三)保持平时不间断联系。一是“走出去”,主动走访代表、委员,深入到乡镇、村社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杨宇检察长都要带领控申、反贪、民行、预防等部门干警深入乡镇、村社开展法律宣传,为群众排忧解难,主动到代表、委员家中征询意见,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高度评价。二是“请进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评议检察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将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成果、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等各方面的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汇报。该院还坚持每季度将工作动态编发分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县每个联络小组组长,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重大活动和检察工作动态,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办案质量意识,确保效果到位

  (一)把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议案作为联络工作的重点来抓。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转办的案件实行首办检察官责任制,指定专人办理,对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向人大和代表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对代表的回访,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如果代表提出的意见确有道理的,进行重新办理,争取让代表满意。

  (二)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真心诚意接受监督。该院借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征求听取县人大意见,由人大任命的16名人民监督员中有4名是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有效加强了代表对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指导。在为人民监督员创造良好的办公保障的同时,该院还坚持人民监督员工作列会制,积极向他们介绍新的法律法规、定期邀请参与执法检查、接待群众来访等多种活动,加强人民监督员对 “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案件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范围,促进了检察工作直接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充分体现了该院的“阳光检察 ”。 (陈双)

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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